2008-4-30 9: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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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发布:huaxia 分类: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改制中的业务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份制改组上市中的法定业务包括:审计会计报表、审验存量资产、审核盈利预测、企业上市改组中的合并与分立的审计、审验股本、资产评估等工作。 1、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规定,企业应提供其不少于最近三年(或三年又一期)的利润表、不少于自成立以来(或两年年末又一期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棗创业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规定,企业应提供其不少于最近24个月的会计报表,即最近二年(或二年又一期)的利润表、不少于最近两年年末(或两年年末又一期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及不少于最近一年(或一年又一期)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最能反映改组上市企业的前期经营成果趋势和最近的财务状况,满足了投资者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为了保证这些会计报表的真实与可靠,这些会计报表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由其出具审计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存量资产净值,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加强改制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国内注册会计师执行国内企业境外上市有关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企业在改组上市时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对原企业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净值进行审验。 作者:TBLOG